測定除塵器的斷面和數目
1 、 除塵系統圓形煙道
除塵系統將煙道分成適當數量的等面積同心環,各測點選在各環等面積中心線與呈垂直相交的兩條直徑線的交點上,其中一條直徑線應在預期濃度變化_的平面內,如當測點在彎頭后,該直徑線應位于彎頭所在的平面 A-A 內(見圖)。
對符合要求的煙道,可只選預期濃度變化_的一條直徑線上的測點。對直徑小于 0.3m 、流速分布比較均勻、對稱并符合要求的小煙道,可取煙道中心作為測點。
不同直徑的圓形煙道的等面積環數、測量環數及測點數見表下表,原則上測點不_過 20 個。
圓形煙道分環及測點數的確定表
煙道直徑 /m |
等面積環數 |
測量直徑數 |
測點數 |
0.3 |
|
|
1 |
0.3-0.6 |
1-2 |
12 |
2-8 |
0.6-1.0 |
2-3 |
1-2 |
4-12 |
1.0-2.0 |
3-4 |
1-2 |
6-16 |
2.0-4.0 |
4-5 |
1-2 |
8-20 |
4.0-5.0 |
5 |
1-2 |
10-20 |
2 、除塵系統矩形或方形煙道
除塵系統將煙道斷面分成適當數量的等面積小塊,各塊中心即為測點,小塊的數量按下表的規定選取;原則上測點不_過 20 個。
矩(方)形煙道的分塊和測點數
適用煙道面積 S / ㎡ |
斷面各積分數 |
測定點數 |
劃分的小格一邊長度 m |
1 |
2 ×2 |
4 |
≤ 0.5 |
1-4 |
3 ×3 |
9 |
≤ 0.667 |
4-9 |
3 ×4 |
12 |
≤ 1 |
9-16 |
4 ×4 |
16 |
≤ 1 |
16-20 |
4 ×5 |
20 |
≤ 1 |
另外,在測定斷面上的流動為非對稱時,按非對稱方向劃分的小格一邊之長應比按與此方向相垂直方向劃分的小格一邊之長小一些,相應地增加測定點數。
3 、除塵系統其他形狀斷面管道
按照前兩項的標準,選擇測定點。
在決定測定點時,還應調查粉塵堆積在管道內部的狀況和團結在管壁上的狀況。
在確定粉塵堆積狀態達到穩定之后,決定含塵氣體流道的幾何形狀,并按上述方法決定測定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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